眼下正是农村备耕生产的繁忙季节,春耕生产的大幕已经拉开,时间紧,春耕生产任务繁重,而涉农案件又与农民的利益紧密相关,老百姓又没有充裕的时间到法庭参加诉讼。鉴于此情况,富裕法院改变审判作风,变过去坐堂开庭为下村屯审案,并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农民春耕生产提供便利条件,有效地保证了农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受到了农民兄弟的热情称赞。
把农民的疾苦挂在心头,落实便民措施。入春以来,该院落实了四项便民措施为春耕生产服务。一是建立了巡回办案制度。该院规定,凡是当事人居所位于法庭所在地以外村屯的,应该到当事人居所的村屯开庭审判。法庭在春耕生产期间审理农民诉讼案件,巡回办案数不能低于70%;二是建立了为农业生产服务制度。该院规定,审理和执行农民诉讼案件,要尽量安排到雨天或晚上,要为农民春耕生产让路。在立案、排期开庭、审理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农民春耕生产特性而定。凡农民为被执行人的,应禁止执行其赖以维持生计的耕牛、农机具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留足口粮和种籽后方可执行余粮。严禁以拘代执,尤其是在农忙季节时禁止实施司法拘留;三是实行了简化程序办案制度。在立案程序上推行了电话预约立案、巡回法庭立案、集市设站咨询立案等多种简便立案方式,积极为当事人上门服务;四是实施了多元化调解制度。该院规定,凡涉农诉讼案件必须先调解,采取多方法进行调和,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达到让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握手言和的目的。进入3月下旬以来,该院的所有派出法庭利用早上或夜晚时间,走村串户,调查了解案情,调处各类案件。目前,共审结涉农案件94件,其中75%以上的案件是审判人员深入村屯就地开庭,当场调解的。富路法庭在审理富路镇龙水泉村6户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审判人员考虑到此案涉及人多,居住分散,离法庭路途远,倘若将这些农民传唤到法庭,势必耽误春耕生产。于是,他们组成合议庭三次进驻该村土地承包现场,利用早晚的时间调查走访取证,很快就依法公正审结了此案,及时化解了土地纠纷,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把农民的忧虑挂在心头,化解社会矛盾。在春耕生产繁忙的季节里,该院的三个法庭开展了“把法庭搬进农户,搬进田间地头”的便民诉讼活动。他们成立了“巡回法庭”小组,兵分三路,深入到辖区办案地点进行现场办公。入春以来,他们走村屯、入农户、到田间地头去调查取证、审理案件。他们本着当天诉讼当天审理的原则,对到手的案件立即办理,做到案件不结不回法庭。他们还自觉当好法律宣传员,边办案边向群众宣传法律,使农民兄弟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更多的是学到了法律知识,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繁荣乡南部的8个村离法庭50多公里,乘公共汽车还得倒车,过去农民打官司,仅递交诉状就得耗费一天时间,还得花去交通费、吃饭钱几十元。巡回法庭设立后,村民要起诉,打个电话,法庭就予以登记立案,用不了三天,法庭人员就会到村里就地开庭审理,简单的案件当天就有结果,村民不用出村就能打完官司。今年3-4月份,三个法庭每人下乡办案平均时间达85%以上,三个“巡回法庭”小组受案142件,结案140件。为群众法律咨询达300余人次。
把农民的利益挂在心头,发挥保护功能。一是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春耕期间,农事繁忙,农民往往早出晚归地从事农活,而忽视家中财产安全,容易出现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同时,春耕期间降雨不断从而导致道路湿滑,农民朋友在从事农业生产时如若不注意可能导致路滑发生事故。针对上诉情况,该院组织法庭干警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提醒农民朋友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二是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举办讲座。利用办案机会深入村屯,举办专题法制课。定期对农村民情信息员、民事调解员进行培训,构建起严密的民情信息网络,不断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和对农村民事调解工作的指导。入春以来,三个派出法庭深入各村,培训民情信息员、民事调解员40余名,指导调处各类民事纠纷60余起,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纠纷扩大和矛盾激化。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严防假冒种子等流入农村市场。春耕生产期间是农民使用化肥的高峰期,该院积极联系工商、物价等相关单位,协同作战,从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和哄抬种子价格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并为有关“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审结、彻底执行,切实依法保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