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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4-30 08:45:27



 

富裕县人民法院按照416日、428日最高院和省院召开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的部署。429日召开了全院大会,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会上院长张文要求,从51日起,县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为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该院增配了一名有审判资质的工作人员到立案庭工作,立案庭由原来的三个人变成四个人。同时为加快立案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该院还专门制作了立案登记流程图版,使立案的当事人对立案登记的内容、流程一目了然,方便群众更直观的了解立案登记制度。

  该院还要求立案人员认真落实“有案必接、有案必立”制度,立案由实质性审查变为形式审查,当事人的来诉符合有明确的原、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人民法院的诉讼主管范围和本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写明原告的基本信息,即可办理立案登记。并积极做好“诉讼引导、诉讼服务、诉讼援助”,指导群众依法诉讼,防止出现“随意诉讼、滥用诉讼、恶意诉讼”。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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