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法院采取客观评价移转工作质效、强化落实专人核查制度、不断细化操作规范指引三项举措切实解决上诉卷宗移转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提升上诉卷宗移转工作质效。
客观评价移转工作质效。上诉卷宗移转是一审法院应予承担的重要的判后事务性工作之一,上诉卷宗移转工作直接影响着二审程序的进展。为切实提升上诉案卷移转工作质效,该院严格落实《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以一次移转合格率和超期率为主要抓手客观评价上诉卷宗移转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全面剔除因操作标准执行和理解上不统一而造成的主观退卷;二是严格甄别并排除因二审卷宗接收部门苛严要求导致的不当退卷;三是认真评判和分析因上诉卷宗手续不全而导致的卷宗多次移送超时问题。上述措施的全面落实提升了上诉卷宗移转质效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强化落实专人核查制度。上诉卷宗核查工作是甄别不合格卷宗和提升一次移转合格率的关键环节。该院将业务经验丰富的资深审判员和工作认真细致的青年干警有机结合,落实上诉卷宗专人核查制度。上诉卷宗专人核查制度最大程度地做到了上诉卷宗的分散审查和问题卷宗的及时发现,形成了高效科学的上诉卷宗审查工作范式,大幅度提升了一次移转合格率并显著地缩短了移转用时。2014年以来,该院一次移转合格率高达99%,比往年同期高出6.4个百分点,平均移转用时比往年同期显著减少了1.4天。
不断细化操作规范指引。上诉卷宗移转操作指引可以更为根本地解决上诉卷宗移转无章可循的难题。该院立案庭牢牢抓住这一前置性难题,不断完善上诉卷宗审查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引。在编制上诉卷宗整理操作要点的基础上,将上诉状规范性、送达手续完整性等关键节点的具体操作指引。按照新形势下的诉讼服务工作要求,立案庭将更多从源头上思考上诉卷宗移转服务工作,以更为周到周密周全的服务推动该院上诉移转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