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法院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之后,立即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全市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落实,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全院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
一是根据全院案件多人员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富裕法院优化人员配置实施方案》,规定由院长带头审理案件,副院长每月审理案件不得少于5件,庭长审理案件数量不得少于全庭案件的20%;同时把全院有审判权的34名法官重新进行了案件审理分工,为缓解三个派出法庭案件审理压力,分别为法庭配备了一名兼职审判员,参与法庭案件的审理、合议、送达,解决派出法庭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对重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实行每案一登记、每周一汇报制度,由案件主审人每周向审委会汇报一次案件审理情况,说明案件审理的焦点和难点,由审委会全体委员对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审理意见,再由主审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促使重点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定期结案。
三是强化各审判人员案件审理周期的计划性,从案件分到审判人员开始,每名审判人员对案件审理周期要制定审理计划。简易程序案件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实行一天内送达,二十天内开庭,三十天内结案。普通程序案件根据案件性质,首先由合议庭成员分工负责,分别完成送达、保全、扣押等程序环节,然后由合议庭共同完成庭审、合议、判决,尽最大限度缩小审理周期,确保一个审理周期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