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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多措并举预防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15-08-24 10:13:42


 

    虚假诉讼不但扰乱正常的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动摇司法权威,还影响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今年5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大量案件涌入法院,富裕法院高度重视虚假诉讼的防治,多措并举预防虚假诉讼。截至目前,该院未出现一起虚假诉讼案件。

    一是加强警示宣传力度。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中增加对虚假诉讼的风险警示,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将会产生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引导当事人诚信、合法诉讼,警示和杜绝虚假诉讼行为。

    二是认真核实原告身份是否真实。在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的同时,由立案人员核验提起诉讼的自然人签署或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文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诉讼的,应提供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通过电话向当事人核实起诉的真实性,并制作电话核实记录;告知代理人进行虚假民事诉讼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并由代理人签字。

      三是严格落实大要案汇报制度。对于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及时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并将发现的异常现象记录在案。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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