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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提前介入房屋征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3-05-13 10:57:55







                              

    自2008年富裕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建以来,累计拆迁房屋3986户,17万平方米,总计投资3.8亿元,建设回迁安置楼19万平方米。为了支持房屋征收工作,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富裕法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调动一切资源全力配合房屋征收工作。2013年5月8日,法院院长张文亲自带领院党组成员、行政庭及法警队全体人员深入四片棚户区改造拆迁现场,与住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公安局、城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一同到滞留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张文院长亲自与滞留户商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宣传法律,并就被征收人对征收政策的理解、政府征收的程序、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现场指导。大部分滞留户表示不会做“钉子户”,会进一步就补偿、安置问题与征收人员详细协商,争取早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通过法院提前介入,已协助下发征收补偿决定36份,其中已有11户签订征收协议并同意搬迁。部分未下发补偿决定的滞留户也主动到征收办公室签订了补偿协议。

    为了使房屋征收工作更顺利地进行,法院还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房屋征收的法律及相关政策,使居民转变开发商征收的旧思想,真正地理解政府征收、做到阳光征收,和谐征收。二是大力配合联合执法检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经营户进行检查指导,纠正违法违章行为,促进征收。三是建议行政机关对违章建筑要早认定、早拆除,推进征收。四是始终坚持合法征收为原则,充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打击无理要求,依法进行强制征收,维护社会的公平,维护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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