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富裕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意从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入手,明确内部监督的重点内容,并采取相应监督的方式方法,从而使队伍廉政建设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两年来,全院法官和干警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倾向。
该院党组从2014年年初开始,不断加强法官干警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确定了六个方面的监督重点内容:一是实施政治监督,重点看是否忠实执行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二是实施思想监督,重点看是否确立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实施审判工作监督,重点看是否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四是实施廉政监督,重点看是否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是否秉公执法,依纪办事;五是实施作风监督,重点监督大局意识,为民服务的作风是否转变。针对这些重点内容,该院对全体法官和干警实施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
一是坚持谈话制,进行事前监督。院党组十分重视对法官干警的思想教育,分管院长定期找所属人员开展谈心活动,经常打预防针,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将一些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是实行讲评制,加强事中监督。他们建立和实行了“周记实、月讲评、年考核”制度。干警每周记工作日志、由分管领导定期调阅;每月进行工作讲评,由分管领导对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点评;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对法官和干警进行廉政测评,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责述廉情况进行评议。
三是执行“回访制”,搞好事后监督。在这方面,院党组定期对法官干警执纪执法行为进行回访,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查看法官和干警执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四是依靠“廉内助”,实施亲情监督。在这方面,院党组不断加强与法官干警家属的交流,鼓励他们做党风、党纪的“宣传员”,清正廉洁的“守门员”,执纪执法的“监督员”,做到枕边常吹清廉风,捍卫家庭这块生活“净土”。
五是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该院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中聘请了10名同志担任法院的监督员,同时赋予他们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评议权,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全体法官和干警的意见及建议。
由于该院能够较好的坚持五项监督机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使法官干警队伍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实效。目前,无一人被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据统计,近两年来,全院法官干警拒贿115人次,折合人民币14.7万元。拒请156人次,收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表扬信36封,各种牌匾锦旗14面(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