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四项举措”将“源头治理,控制新访”转化于办案法官的思路中,落实到行动上。
强化风险评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风险评估工作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各业务部门均确定了一名信访联络员,加强各业务部门案件评估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情况汇总,及时收集、报送本部门信息,从整体上构建全院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密切与党委、人大、政府、妇联、社区(村委会)、人民调解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沟通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联合制定案件信访风险应急措施,形成了有效的风险防控和化解的工作大格局。2015年以来,该院共对2825件案件实行风险评估,化解成功率为98.6%,新办结案件无赴省进京上访、无网络负面舆情记录。
强化案件质量,提升服判息诉率。一方面,该院实施案件质量动态考评制,以落实对部门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细化、量化各业务部门及法官的审判执行工作职责,把案件每个环节分解为可直观操作和计分考评的具体指标,制定出部门和法官案件质量评分细则,根据评分细则逐月对各业务部门及法官进行考评,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另一方面,该院积极推行案件质量研判制,对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分析研讨会,对以上案件逐案剖析,认真查找问题并整理后,发放给每个审判人员,以防微杜渐;对于疑难复杂和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由各综合调研组不定期召开案件讨论会,对案件进行“会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强化巡回审判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方面,该院设立巡回审判联络点,定期开展巡回司法服务。该院在辖区社区、偏远村屯设置巡回审判联络点,由该社区、村屯负责人作为巡回审判联络员,定期将巡回审判的时间、地点告知社区居民,以便有矛盾纠纷或有法律疑问的群众在巡回法庭到来之日,能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就地调解矛盾纠纷,调解不成,则就地立案,就地审理,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诉累。另一方面,该院借助多方力量,加强巡回联调。针对不宜判决的邻里纠纷、家庭暴力案件,该院巡回法庭主动邀请当事人德高望重的村委会成员、居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当事人亲友参与调解,借助其人缘地缘优势,合力做好当事人的沟通疏导工作,解开思想症结,借助多方力量平息矛盾纠纷,力促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三赢效果。
强化初信初访,提高一次接访息访率。涉诉信访事关法院整体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该院干警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的”思想,真正做到热情接访、文明接方、人性化接访、依法接访,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详细解答,使许多初信初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即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当事人的重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