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法院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机制,使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司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1-8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57件,陪审率达81.88%。
一是实施倍增计划,队伍结构趋于稳定。2015年,该院按照最高法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39名,涉及行业分布广泛、文化程度较高、群众基础较好的特点,为开展好人民陪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强化陪审技能。该院对人民陪审工作高度重视,为陪审员发放培训教材,以岗前培训、分批培训、以案培训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投入培训、履职经费保障共计3万余元;
三是进行对口陪审,提高审判质效。该院结合陪审员的地域分布、特长等进行对口陪审,针对不同案件类型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比如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选择女性或教师职业的人民陪审员。涉及邻里、家庭纠纷的案件,选择社区、村委的干部。涉及金融、医疗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则选择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陪审员,与法官的知识结构形成互补,提高了审判质效;
四是拓宽陪审范围,充分调动积极性。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普通程序案件的基础上,该院还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参与诉讼调解等,充分发挥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容易与当事人沟通、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等优势,充分调动了陪审员工作积极性。1-8月份,已有64%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五是充分参与审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并对部分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庭审中发言提问以查明案件事实,庭后对部分案件进行调节,判前合议庭评议中充分发表意见。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人民调解员参审的75件民事案件中,调解撤率达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