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正是农民兄弟备耕生产的大好时节,富裕县人民法院把解决农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部署服务春耕生产工作,将司法服务任务落实到庭、到人,为春耕生产提供司法保障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此举受到了农民百姓的欢迎和好评。
一是开设“绿色通道”。入春以来,该院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一条龙服务;倡导法官干警加班、加点工作,立案庭和派出法庭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减少群众诉累,方便农民诉求,尽量减少农民因立案而耽误农业生产。为了不误农时,派出法庭安排午间、夜间时间开展巡回审判服务。在下乡巡回审判中,审判人员充分利用中午、晚上农民的休息时间,直接到村民家中送达、调解、开庭,为农民诉讼提供最大方便。
二是发放便民服务卡。该院将印有法庭审判人员电话号码及24小时值班电话的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村委会及部分农村人大代表手中,村民诉讼不必到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可直接通过电话口头立案,法庭将在接到电话的24小时之内办妥立案手续,并在最短的时间内送达和开庭到户进行审理案件。
三是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局法官干警结合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开展了涉农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将全县涉农案件逐一登记造册,组织专门力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以赴执行涉农案件,确保春耕生产资金及时到位,及时解决了一部分农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资金问题。
四是变坐堂审案为巡回办案。该院的富路、富海、塔哈人民法庭主动进村屯巡回审理案件,把法庭搬到农家庭院、田间地头,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审理、现场送达,减少当事人往返路程,不耽误农时、农事,将群众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五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该院组织法官干警定期定点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专门印制涉农法律小常识、涉农法律知识问答、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单等。法官们利用走村串户送达法律文书的时候,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派出法庭还专门设立了调解室,派驻资深法官对群众涉农法律纠纷、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调解、答疑,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调解窗口作用。
入春以来,该院共审结与春耕生产有关的涉农民事案件73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67件,执结涉农案件71件,执结标的额136.7万余元。开展涉农法制宣传5场次,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单、宣传册3000余份,为农民的春耕生产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