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经济交往中,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到法院打官司解决纠纷更是常事。如果有一天你成为被告,那也不用害怕和逃避,而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那么,在诉讼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弄清受诉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决定是否提出管辖异议。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后,可在15日内提出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按时答辩。答辩是被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重要方式,被告应当在收到诉状15日内进行答辩。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只能使被告方丧失一次讲事实、摆证据的机会。
三、确定是否反诉。被告如果认为对方也有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提起反诉。但是反诉应当与本诉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
四、积极收集提供证据,按时参加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规则,被告答辩或反诉时也要向法院提供有关的证据。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擅自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此,被告不应诉、不答辩、不举证、不到庭的做法,只能使自己丧失诉讼权利。
五、在诉讼中被告要讲道理。庭审时不要伤害对方,要尊重法官,积极协助法庭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以便法院做出正确的判决。
六、及时上诉。当事人任何一方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七、自觉履行裁判文书。判决生效后,被判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如果义务人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总之,无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当了被告不用回避,应该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