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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引导农民参加诉讼

  发布时间:2016-05-06 10:16:10


    目前,笔者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农村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几种错误认识:一是小纠纷盲目起诉。如小额债务、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通过乡村调解组织完全可以解决,但有的农民往往盲目起诉,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二是输赢不惜代价。既加重了自身经济负担,又影响了生产和生活。三是重判决轻调解。认为法院的判决比调解更有效力,把接受调解结案看作是向对方示弱。四是重民事轻其他。农民打官司还局限于民事案件范围,对一些可以进行刑事自诉的案件却往往“私了”。

   如果农民的纠纷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必须正确引导农民打官司:一是要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法律知识,使其知道什么纠纷该打官司,怎样打官司。二是要预防和减少纠纷。通过丰富的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行道德建设,提倡良好的美德和社会公德,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现象,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纠纷。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要不断充实和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法院要加强对乡村调解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其作用,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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