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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老法官

  发布时间:2013-05-31 16:14:06


  法官历来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种神圣的职业,能够从事这个职业是很多人一生的幸福追求。然而,如何才能做一名好法官,大家的看法却各不相同。

  如果单从年龄上考虑,一部分人会说年青人他们精力充沛、具有活力、更适合快速解决问题。但是,法官,恐怕还是老的好。因为年长的人见过的世面多,对人情世故更理解,火气也比较小,能够更为理性地看问题。因此,考虑到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在一些地区,法院将调整单纯强调年轻化的政策,安排老年法官在审判一线,那些具备法官资格但尚未任命的年轻人则安排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这里面,其实没有多么高深的道理。例如,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兄弟之间发生争执,一般都由长辈来调解。到了今天,人们更多地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有了事情找法官。法官的责任,就是正确地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从而息诉止争,使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为此,除了需要熟悉法律之外,还需要洞悉人情世故,需要司法技巧,而这些,是法学教科书教不出来的。如果说封建社会一直延续到现在过度尊老是不明智的,那么,现代的人们一窝蜂地崇拜年轻,可能同样是轻率的。

  当今,提倡干部年轻化,当然有其政治上的考虑,而将管理一般干部的原则不假思索地延伸到司法领域,片面强调法官年轻化,则未免误入歧途。一个自己还没有成家、对于社会、对于人情世故没有多深了解、甚至在法学理念上还不稳固的人,能否做出明智的判断?支持法官年轻化者主要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认为中老年法官一般没有接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然而,这样的看法可能忽视了司法活动所需要的知识的性质。司法当然需要借助于可以写进法学教科书中的知识。司法理性乃是一种基于经验的“技艺理性”, 此处之经验,主要指司法实践本身,以及通过研究过往案例而获得的对于法律精神的深刻把握。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也不可能写进法学教科书中的知识。一般国家,尤其是法治最为健全的国家,总是让一群老人高坐在法官席上,英国法官的平均年龄是60岁,45岁以下的法官屈指可数,年轻的法官坐在法官席上,可能无法对当事人和律师产生某种心理暗示效应,暗示他们尊重法律、接受来自长辈的判断。

  我认为,法官越老就越值钱,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更具有司法经验,这样的经验本身就是最宝贵的财富。

责任编辑: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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