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克斌,男,现年4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富裕县人民法院富海法庭庭长。自1991年调入法院工作至今,在平凡的岗位上,他能够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用法律知识和真诚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受到了当地群众和同事们的好评,得到院党组的肯定。本人多次被本院、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获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被富裕县委评为县政法系统十佳干警。2008年、2010年被中共富裕县委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尤其在法庭这个最贴近老百姓的地方,他能够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喜爱和尊重的审判业务中去,以公正、和谐、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指导自己的司法实践,抱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精湛的法律知识,廉洁无私的工作作风,奋力拼搏在第一线,唱响了法律的赞歌。
袁克斌认为,身为一名法官,要永远存有一颗善良的心,真心待人,诚心做事,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尊重你、相信你,才会相信法律面前确实是人人平等的。许多案件别的同志都说算了,别再浪费时间和精力了,他仍然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继续耐心做当事人的调解疏导工作。他常说“真诚沟通是做好调解疏导工作的前提”,因此,在工作中他常常能够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在涉及的民生案件审理时,他有针对性地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在案件处理上强调合情合理合法,并努力帮助当事人及时全面实现裁判权益;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其诉讼目的和真实意图,在合理引导的同时,尽力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不断加大调解、和解、协调力度,努力化解诉讼,及时钝化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避免引发执行、信访等不必要麻烦。
袁克斌同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都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做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意到不少当事人对法院调解并不十分了解,认为同意调解就意味着让步,气势上首先输给了对方,利益上也将受损。为此,该同志能够将一个“情”字贯穿与案件的全过程,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情感人,以心调节,辩法析理,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让他们在和谐的气氛中,理智的对待双方的矛盾纠纷,再加上自己细致入微的观察、沟通和揣摩当事人的心态,立足事实,勘定是非,适时的进行调节,这样,即使因为意见分歧太大而达不成协议,做出判决,当事人也能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同时,在庭前、庭后通过聊家常的方式,积极营造调解氛围,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办案理念,努力促进民事案件调撤率的提高,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五年来富海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60件,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或撤回起诉案件1080件,调撤率达到93.1%。通过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几年来,所在的富海法庭无上访案件的发生。2008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标准化人民法庭”。2011年1月,在全省优秀法庭评选中,富海法庭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庭”的殊荣。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庭长,他始终坚持努力为辖区百姓排忧解难,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为辖区企业保驾护航,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做一名党满意、人民满意、自己满意的好法官。袁克斌同志在法院工作20年来,面对社会,面对百姓,面对审判事业,他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无愧于自己的职责,无愧于身上的天平。他清楚地知道,审判事业任重道远,在荣誉面前更要谦虚谨慎保持本色。只要条件允许,他愿意把毕生精力奉献给挚爱的审判事业,把爱心洒在审判之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