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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人民法院 党务干部素质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12 09:28:56


1、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重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审判工作业务技能培训。

2、培训方法。采取集中与分散、集体学与自学、课堂讲授与现场观摩、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院党组将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各级干部分批分期集中进行培训,适时邀请县相关部门领导或党务人员,分片巡回授课辅导,认真开展好法庭干部分散培训;院党组每季度印发材料组织一次法庭干部自学由政工科将学习材料发到各法庭利用电教播放点组织自学。

3、集中培训的时间每期不少于2天,各级干部全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4、考试考核。每次培训或学习结束,院党组要组织考试考核,要写学习心得。考试考核成绩要记录存档。

5、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或函授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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