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女法官马丽,1966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年平均办案数量达180件以上,特别是2014年2月担任副庭长以来,专门攻克疑难案件,年平均结案200件以上,2014年至2015年,审理民事案件597件,结案538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案件434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受到了全院法官干警和当事人的高度赞扬。近几年来,她多次荣获各类殊荣,曾被省市法院授予“调解能手”和“办案标兵”,“人民满意好法官”标兵。连续多年被富裕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和“荣记个人三等功”。
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年平均审结案200件以上,并且都是一些棘手的案件,其工作的艰辛程度可想而知,除了她心系审判事业,情系百姓,“公正无私慰民心,一身正气办铁案”外,我们在深入的采访中,又找到了她办案高效、无差错的答案,那就是她在“准、快、调、廉”四个字上大做文章。
“准”就是维护司法公正。2001年马丽到民事审判一庭后,她觉得自己的专业知识还不够,还需要钻研学习,于是她参加了东北农业大学法律本科的学习,同时自己每年都订阅了10余册有关民事审判的业务书刊,供自己钻研学习。平时,她特别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夯实法学理论基础,在她的办公桌、床头柜上常见的是一摞摞业务书籍。办案中,遇到吃不透拿不准的法理法条就向书本请教,直至弄懂弄通为止,她在审判生涯10余年办案中,审结案件上千余件,适用法律正确率达到了98%以上。
“快”意味着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了能够及时找到当事人,对于那些用电话或转达不便的,马丽总是利用业余时间或午饭、晚饭期间查找,这样容易找到当事人,为了缩短办案周期,近几年来,她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集中传唤、集中讲法、集中调解的“三集中”办案方法,大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2015年7月初,她利用“三集中”办案方法,一上午就结案3件,大大低于法律规定的简易案件3个月的审限要求。
“调”就是为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马丽在近些年所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已经达到80%以上,化了许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办理案件中,她运用“借机灌输法”、“缩短距离法”、“反弹说情法”、“触发情感法”等一整套民事审判技巧,进行调解,而非一判了之,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社会效果。去年10月份,她在审理4起欠款案件中,原、被告矛盾比较尖锐,被告到法庭后气势汹汹。马丽没有以硬碰硬,而是给每人倒了一杯水,热情接待,帮助他们理清法律关系,宣讲国家有关规定政策。一上午,四个案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四被告主动履行了义务。
“廉”就是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马丽从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办案10余年来,当事人对她的评价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而马丽在跨越人生的道路上,正是以“不让天平倾斜、不使心灵蒙灰”的精神支柱,鞭策自己自觉地抵御物质及金钱的腐蚀。她经常这样告诫自己,要公公正正地办案,清清白白地做人。2014年6月有一位当事人悄悄地给她行贿2000元,被她发现后,当着合议庭其他人员的而予以退回。还有一位当事人于2015年3月给她送去一条价值3000余元的金项链,并声称只要维持原判即可。马丽对此人给予严厉批评,并将手链原物退回。根据事实,此案被依法维持原判。当事人接到裁定后,感动的热泪盈眶,一再表示谢意。类似这样的事情很多,马丽也经常说“审理案件,就是依法办事,以事实为准,如果收了人家的钱或物,就得混淆是非,黑白颠倒,这样一来,案件就不公正了,上级还得追究你的责任,同时自己的名誉也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