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某法院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在网上流传,文件重申工作未满五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法官不得提出辞职申请,此外对于享受了法院所提供福利待遇的法官,也要求其签订承诺书,要求延长五年服务期。
对于这样一则文件,立足于不同的视角,必然衍生出迥异的观点。在某些人看来,这是提高法官离职门槛,限制法官个人权利,不足可取。其实,该文件与公务员法中的规定并不冲突,只不过是结合法院实际,进而作出的具体安排。如果仔细审视基层法院的现状,该文件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是一种正常现象而已。
就目前来看,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其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非同一般。尤其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激化,很多基层法官的年均结案甚至达到数百件,于是有人戏称法官“上班是机器人,下班是植物人”。巨大的工作压力面前,基层法官并没有获得与工作强度相当的职级和福利待遇,薪酬不高、晋升空间狭窄等成为基层法院的常态。
面对现实,部分基层法官选择离开,试图逃离“僧多粥少”的现实掣肘。从这个方面而言,选择离开或者坚守,都是个人权利选择,这种意愿应该得到尊重。不过,出于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即便是选择离开法院,也需要遵循相关程序,并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比如,每个法官手中还有大量案件需要处理,擅自离职必然会造成案件堆积,甚至超过审限,法官就可能出现违纪情形。再比如,在“僧多粥少”的现实下,少数法官获得某些福利待遇后,挤占了本就捉襟见肘的资源,延长服务年限,目的就是与所获得的福利待遇相匹配。
应该说,在该法院出台的文件中,足以看出基层法院面临的现实生态。或许,对于公众而言,由于缺乏对司法工作的近距离感知,在理解上存在一些偏差。但就目前而言,基层法院的处境着实不易,而很多学者、人大代表等,也曾经为改变基层司法现状而大声呼吁。其实,该法院出台的文件,顺应了基层司法的真实境遇,在司法工作和法官权利两方面做出了恰当平衡。如今,司法改革大幕已然开启,我们相信基层法院和法官们终将迎来春天。
值得欣慰的是,在基层司法生态堪忧的现实面前,绝大部分法官依然选择了坚守,为司法梦想而努力奋斗。压力重重,但梦想依旧,执着于心中敬重的那份法治事业,即便一路坎坷,也会毅然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