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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曝光“老赖” 公开促进执行

  发布时间:2016-10-09 15:53:57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探索信用惩戒的新方法,富裕法院副院长杨春杰、执行局局长霍振刚在十一期间,带领执行工作人员突击曝光了67名 “老赖”,包括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照片及未履行标的等信息。通过“晒欠单”方式,将失信者逃避履行的行为与经济利益、个人名誉相结合,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破解“执行难”。

   富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要求,除户外电子屏幕、村委公告栏曝光等平台外,应进一步加大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曝光力度,构建全媒体曝光失信者的舆论环境,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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