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富裕法院第三审判庭的原告席上,出现了一位大家经常在本地新闻中看见的面孔:主管城乡建设工作的梁春华副县长。梁春华副县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庭审活动,成为富裕县县级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史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梁副县长能够面对行政相对人,体现了政府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是诚信政府建设的典范。庭审活动中,梁副县长诚恳地回答了行政相对人的问题,拉近了“官民”的距离,树立了政府的形象,为梁副县长的行为点赞,为富裕县人民政府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做法点赞。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富裕法院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审判庭主动与涉诉单位沟通,向涉诉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分析参与庭审活动的利弊,明确行政负责人应诉是依法行政的的客观要求,是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事实、法律和程序方面进行全面的掌握和考量,特别行政机关要有依法行政的自信和依法纠错、敢于纠错的勇气,既维护了政府形象,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2017年1-4月份,富裕法院共有4起案件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直接面对“官民”矛盾纠纷,对于提高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信力,创新和谐司法工作思路,建立“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工作机制,有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