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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旗帜为旗帜 以党的方向为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7-06-30 14:25:17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这是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共同信念,也是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实际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思想建党为引领,以组织建党为基础,以制度治党为保障,以从严管党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落实中央部署,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加大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党组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大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力度。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从6个方面明确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30条具体措施。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追责问责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7月,《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正式建立实施。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一项又一项重要制度,一个又一个重大举措,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2015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正式成立;2016年底,第三至第六巡回法庭相继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制定印发《巡回法庭分党组工作规则》,党的建设与司法改革同步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到哪里,党的领导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拓展到哪里。

地方各级法院党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黑龙江、河北、福建等高院建立法院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北京高院组织开展“党员评议书记、支部评议党委”,广东高院推行上级法院党组派员列席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吉林高院在高中级法院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河北、安徽等高院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 “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成为各级法院党组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建设,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周强在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各级法院党组重视加强党的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注重思想建党,强化“四个意识”,确保法院队伍对党忠诚、听党指挥

各级法院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各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活动,及时学习掌握党的理论创新成果。

党校教育是理论武装主渠道主阵地。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机关党校工作规则(试行)》,把机关党校教育由“走读式”学习改为“住读式”学习,增强培训实效性。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地高级法院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专题调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各级法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制定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个《实施细则》,指导各级法院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面对鼓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错误思潮,最高人民法院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对别有用心的错误言论和舆论炒作坚决回击,引导广大干警坚守正确政治立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各级法院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普遍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

    落实从严治党,强化从严治院,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和加强

    各级法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大主题活动,着力解决干警队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等司法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广大干警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司法作风。

    面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如何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不被滥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努力筑起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防火墙”。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强化日常执纪监督上下功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各级法院逐步成为常态。

    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建立实施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制度,普遍开通举报受理网站并实现全国联网,普遍建立问责机制,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坚决问责。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院党组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黑龙江、广东、陕西、西藏、宁夏等高院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狠抓基本建设,建好建强支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

    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支部建在庭上”要求,指导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在法院系统全覆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实施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制度,党建工作有专门人员经常想、经常抓、经常做;制定 “三会一课”等实施细则,保证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落实。

    积极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实施机关党支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面向全国法院系统评选推广党建创新优秀案例50个。信息技术在基层党建中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党员教育网上进行、党建信息网上传递、党建活动网上开展、党员风采网上展示”成为各级法院的共同选择。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加强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工作机制,“驻村法官”“社区法官”“法官工作室”“党员先锋岗”等在各地基层法院遍地开花。各级法院全面推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截至2016年底,已有2623个法院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占全国法院总数的74.6%。

    融入审判实践,服务执法办案,党的建设引领推动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有效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明确地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立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主线。

    各级法院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积极推进“书香法院”建设,法官沙龙、法官论坛、司法讲堂、网络课堂在各级法院遍地开花,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等学习培训活动丰富多彩。

    面对繁重艰巨的办案任务,各级法院强化以人为本的党建工作理念,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让干警感受到组织温暖。出台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办法,增强干警依法履职的安全感。

    坚强有力的党建工作,给法院队伍注入强大的精神力量。2015年,地方各级法院审执结案件1671.4万件,同比上升21.1%。2016年,地方各级法院审执结案件1977.2万件,同比上升18.3%。案件数量连年大幅度增长,法院队伍始终斗志昂扬,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实际效果。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全国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引领人民法院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华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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