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整齐划一地集结在法院门口,随着出发的命令下达,三辆满载执行法官及法警的警车驶向执行现场,一场打击“老赖”的执行战正式打响了。
这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合并执行的案件,2013年,邓某向尖山区法院申请执行安某、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巧的是,就在同一时期马某也向尖山区法院申请安某、史某民间借贷纠纷的强制执行。法院随即向安某、史某下发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可是这二人却和法院玩起了“人间蒸发”,无论是亲戚朋友,还是街坊邻居,没有人知道这两个人到底在哪。只有一个线索指出二人在北京市生活,但不知道具体地址,就这样一起仅3万余元的执行案件陷入了僵局。
在多次查找和走访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安某有一户购买后却没有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但房产的价值远超过执行案件的标的额,仅能查封不能拍卖。为了当事人债权的变现,经执行局法官会议研究后决定合并执行。
执行行动开始当天,执行法官宣读完执行文书后,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开锁师傅打开了紧闭4年的房门,瞬间一股刺鼻的霉臭味迎面而来。随后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屋的杂乱物品。在经过法院工作人员清点、装箱、封存后,执行法官将新更换的钥匙交到邓某和马某二位申请执行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