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脆法槌落下的声音,一起由富裕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陶某生、陶某欢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的案件划上了句号。
因申请人范某某与被执行人陶某生、陶某欢借款纠纷的两起案件,富裕法院于2014年12月18日依法扣押了被告人陶某生、陶某欢名下的8头奶牛。后未征得法院允许,陶某生、陶某欢擅自变卖4头奶牛,获利15000元,2000元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其余13000元支付陶某欢女儿医药费用。其余3头奶牛在征得法院允许的情况下变卖,获利21500元,所得款项上交至法院。二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两起执行案件无法执行,情节严重。虽然陶某生、陶某欢出卖奶牛事出有因,但未经允许出卖法院的扣押物品,触犯了刑法,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富裕法院以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依法对陶某生、陶某欢做出判决,并当庭宣判。
这起非法处置扣押财产案件由富裕法院副院长杨春杰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为了处理好这起案件,从立案后,杨春杰与合议庭成员向被告人陶某生、陶某欢详细讲解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了解到陶某生、陶某欢变卖奶牛的原因,杨春杰深入到陶某生、陶某欢家中,和陶某生、陶某欢的家人、亲属了解陶某欢女儿的病情及治疗程度,认真查看了陶某欢女儿的治疗记录。在法官的感召下,陶某生、陶某欢筹借5万元,主动交纳两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款,使两起执行案件有效执结。杨春杰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既要依法裁判,维护法律的权威,使这起案件发挥良好的震慑作用,同时要人性化关怀,充分考虑陶某生、陶某欢的实际情况,对陶某欢女儿提供帮助。合议庭对上述情节综合考量,最后对被告人陶某生、陶某欢做出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的判决结果。陶某生、陶某欢当庭表示服判。
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回归审判一线。富裕法院的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审理任务。目前,富裕法院院庭长审理2647件,占全院审理案件数的53%。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既执法公正,又不乏人性光辉,树立了法院公正严谨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