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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警务用车安全行驶二十年无事故

  发布时间:2013-07-02 08:32:30


    多年来,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强化警车规范管理,不断完善驾驶员学习制度和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坚持每月一次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肇事案例分析,充分认识作为执法者更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违章驾驶的危害性。坚持无论收车多晚,必须车辆入库并报告主管领导和节假日无特殊情况车辆一律封存等制度。

    一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违章行驶、严禁超速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二是杜绝酒后驾驶车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牢记心中,充分认识酒后驾车是影响安全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三是增强自身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日常对车辆的维修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同时,针对车辆普遍老化,车况、性能有所下降的实际情况,以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为重点,逐年增加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做到换季及时保养,小毛病及时修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他们还本着审判优先的原则,有效地提高车辆使用率,保证了审判工作用车。实现了行车20万公里无事故的安全目标。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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