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富裕法院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视频会议。3月30日富下午裕法院召开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常务副院长杨春杰,执行局局长霍振刚,以及全体执行局干警参加动员会。
常务副院长杨春杰强调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富裕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应该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及管理模式改革,深入学习《执行担保规定》、《执行和解规定》等一系列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升执行质效,确保如期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局局长霍振刚表示,执行改革要结合基层法院的办案特点,不断协调执行审查庭、执行实施处和综合管理处的工作内容,以执行规范化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器,争取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李金民院长分析了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严峻形势,指出:2018年是法院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验收年。为了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方面要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机制,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申请人,秉持严格审查、快速办理的原则,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另一方面,对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行动,查找、传唤被执行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手段,对“老赖”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要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不断扩大查控参与部门、拓展查控范围,实现查人、查物协调一致和集约执行;完善财产调查手段,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全方位、多渠道快速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得到执行,进一步提升实际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及时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从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