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这一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执法规范意识,创新规范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2012年以来,我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336件,平均结案达96.5%,执行到位率达77.9 %。相继获得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先后有2个庭局被省市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有16名法官干警被省市法院和县委政法委授于“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信访先进个人”和“优秀干警”。
一、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培养法官干警高素质的规范执法作风
加强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的组织保障。法院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既要有规范化的管理,也要注重引导干警加强自我规范,通过内外部规范的共同作用,形成规范执法的自觉行动。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探索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逐步建立起以党组为核心、以各支部为基础、以院政工科为主导、以院庭两级领导为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机制合理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推动了全院思想政治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工作和政治教育,使全体干警真正体会到了“只有关注民生才能接地气,服务群众才能有生气,廉洁队伍才能聚人气”。二是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以考促学、百题训练、积极参加上级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扎实开展了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重点案件剖析、调解经验交流等活动,使干警不仅要成为法律方面的内行,更要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对参加学历深造和司法考试的干警,从时间和物质上给予鼓励支持,充分调动了大家的学习热情。三是大力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加强法院“窗口”建设,提升立案信访大厅服务水平,深化“法官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开展“下基层、转作风、提能力”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民声,了解民意;深化“一村一法官”联村机制,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努力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目的上为了群众。这些制度和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升了干警的素质,执法作风得到了加强,使干警真正体会到了在办案中被老百姓认可才是真正的幸福。
二、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新提升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关键在司法质量和司法形象。因此,我们在审执过程中,以制度管理为核心,以管理促公正,以管理提形象。一是坚持通报制。对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卷开展三项评查,做到一案一表,进行月通报、季讲评。二是坚持问责制。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问题案件,逐级倒查,分清承办人、庭长、院领导的责任。三是坚持回访制。所有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均要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坚持评选制。每季度评出优秀法律文书、最差法律文书若干篇,促进干警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五是坚持监督制。加强流程管理,对办案的不同阶段和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此外,建立执法档案,做到执法人员“一人一档”、“一案一卡”。执法情况及考核结果均记入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对出现错案、案件质量有问题的,视情况责令整改、离岗培训直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督部门处理。执法档案规范了干警的司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水平,在全院树立了“零差错”、“办铁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有力促进了我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今年1—6月份,我院审执结各类案件931件,结案率率达到93.1%,调撤率达到86.02%,分别同比上升24.55%、8.24%。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执法规范化新途径
我们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认真贯彻“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全面加强信息技术建设,走出了一条通过信息化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新路子。近两年,我院引进了《审判流程系统》、《审委会系统》、《短信平台系统》等24个信息化建设软、硬件系统,共计投资138万元。
(一)执法过程规范化。一是全面管理。所有案件和所有诉讼程序在内网运行,全面纳入审判管理系统。二是全程管理。案件流程设定统一受理、随机分案、排期开庭、审限控制、时限预警、执行分权、中介机选等七个重点管理环节,减少人为干扰办案。三是实时监督。押提、开庭、接访等办案过程实时可视,网上办案信息与办案活动同步,内容一致,行为留痕。四是动态管理。院党组每月召开庭局长会议,对日常管理和态势分析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决策,限时整改。五是公开监督。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依法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执法过程。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后,会收到查询码和监督卡。查询码可以网上查询案件审理进程;监督卡可以随时投入院长信箱,或者交纪检监察部门。
(二)法官管理规范化。法官的业务能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在案件审理中,我们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市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绩效综合考评的部署,积极探索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明确全院整体的审判质量、效率量化指标,并且细分到业务庭和法官个人,实行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建立法官执法业绩档案。一是执法业绩档案网上运行。信息齐全,公开透明,分级管理,从院领导到一般审判人员都能看到相关信息。二是执法业绩档案与审判管理系统对接。自动提取法官和审判部门的审判业绩数据,即时生成,实现“以人找案”和“以案找人”的双向应用,使人员管理和审判管理无缝衔接,管理更加精细化。三是形成动态指标考核。每月将审判质效指标动态排名,强化法官“位置感”,褒扬先进,引领后进。四是严格考评。考核指标与法官绩效考评挂钩,作为选人用人的基础依据。
(三)防腐机制规范化。一是立足事前预防。开通廉政短信提醒,定期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在办案系统中对个案提示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预警。二是强化事中监管。司法权限网上分配,办案全程网上留痕,即时纠偏,防患于未然。纪检监察部门成立审务督察组,吸收执法监督员参加,依照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督察庭审活动,并反馈情况,督促整改。三是落实事后问责。纪检监察部门改进纪检办案方式,规范投诉举报核查程序,组织内部听证,听证结论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人,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公开透明,并且定期分析投诉举报情况,向全院通报,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实现了全院连续多年廉政风险归零目标。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推进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围绕群众所求、大局所需和审判特点,着力化解人民法院内部影响规范化建设的制约因素,着力推进执法制度的系统化、执法行为的法制化、办案流程的标准化。一是立案工作规范化。立案庭先后建立健全了案件流程管理、接待来访登记、大案要案报告、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安装电子显示屏和公示栏,滚动播出诉讼须知、法律常识、诉讼风险等信息;安装了监控设施,将各个重点部位置于监控之下;桌椅、电话机、饮水机、水杯、笔纸、老花镜等一应俱全,具备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实现了“柜台式”、“一站式”立案流程。二是庭审规范化。庭审活动是人民法院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环节,是规范化建设成果的集中展现。我们建立了由院长、庭长组成的庭审观摩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常态化的庭审观摩机制。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定期对各合议庭庭审活动进行抽查,通过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测评。定期组织发优秀庭审活动的评选,分类评选“庭审活动规范化示范庭”,不断促进庭审活动规范化。三是合议案件规范化。坚持以权责统一为基础、过程监控为督促、责任追究为保障。完善合议规则,实现合议庭成员的相互制衡。实现“全员共同责任制”,建立共同审理、共同研究、共同负责的工作模式。探索“难案精议、易案简议”的工作方法,提高效率。加强合议庭评议笔录的规范化管理,将存在“合而不议”问题的案件列为偏差案件,加大处理力度。四是审判管理规范化。全面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科学、规范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全面强化绩效考核工作。科学界定结案率、上诉率、调解率、发回改判率、申诉信访率、平均结案期限等考核标准,把案件质量效率管理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岗位目标考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五是裁判文书规范化。加强审判长、庭长、主管副院长对文书质量的审核力度,通过随机抽取、交叉评查的方式定期查找问题、督促更正,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效率,规范文书上网各个环节,确保法综系统中的定稿文书与上网、寄发文书内容一致。2013年,我院在省高院组织的“三评查”活动中,分别荣获裁判文书一等奖、庭审观摩、合议笔录三等奖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