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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八小时内设置三项监督 八小时外构筑四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3-07-18 10:57:50


    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司法质效年、司法作风建设年”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在八小时之内,设置了三项监督措施,在八小时之外,构筑了四道防线,有效避免法官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发生,从而队伍建设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三项监督和四道防线内容为:

    坚持谈话制,进行事前监督。院党组十分重视对干警的思想教育,每周五利用学习日机会,大讲特讲廉洁执法秉公办案。经常打预防针,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对个别有反映的干警进行谈话,将一些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实行讲评制,加强事中监督。该院建立和实行了“日记实、月讲评、年考核”制度。干警每天记工作日志、由分管领导定期调 阅;每月进行工作讲评,由分管领导对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点评;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对法官和干警进行民主测评,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评议。

    执行“回访制”,搞好事后监督。在这方面,院党组定期对干警执纪执法行为进行回访,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查看法官和干警执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构筑“防范线”,强化对法官的制度约束。对法官“八小时外”的活动和行为做出规范,建立超前、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度。“超前”就是监督防先于追究、惩治的观念,使监督关口头前移,把监督落实在常教育、常管理上,防患于未然;“管用”就是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有约束力”就是运用各种手段保证法官执行有关规定。

    构筑“辅助线”,强化对法官的家庭约束。在法官家庭中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教育,经常组织法官家属学习有规章制度,引导他们主动承担起监督的责任,自觉抵制腐败。

    构筑“举报线”,强化对法官的社会约束。院里聘请了13名社会监督员,并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法官进行全方位监督,使其所作所为始终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便及时发现某些法官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思想教育。

    构筑“纠察线”,强化对法官的组织约束。经常对本县饭店和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掌握法官的社会交往,采取打招呼、督查、诫免等措施,防止法官有不良行为的发生,到目前为止,法官干警实现了十年“零”违纪的目标。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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