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这注定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判决书成为“法律白条”,富裕法院根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护航发展保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方案》的要求,与7月17日上午开展了“护航发展保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行动前夕,执行局长霍振刚再次召开执行局全体干警会议,就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对预案进行了再确认,对设备进行了再检查,对人员进行了再调整。
上午9时,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登上警车,奔向执行目的地。
上午10时,在龙安桥镇雅洲村,一名村干部面对执行干警褪去了曾经的高傲,乖乖的配合执行干警的执行决定。
在塔哈镇大高粱村,执行干警将本村涉及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集中到村部,执行法官田永光向被执行人集中讲解了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详细、耐心地讲解下,被执行人放下了层层戒备,向法官讲出自己的实际困难,法官们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人性化地做出了处理决定。对态度顽固、拒不执行的人员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在繁荣乡永进村,被执行人张某某欠8名申请人75万余元玉米款拒不偿还,执行人员依法查封了张某某名下的玉米烘干塔,下一步将对烘干塔进行评估拍卖。
经过7个小时的连续作战,截止17日17:00,富裕法院的执行干警奔波了七个乡镇,拘传8人,拘留5人,和解5起案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3.5万;扣押车辆两辆,价值十万元。
这次专项执行行动,强力惩治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让被执行人为自己藐视法律的态度买了单,形成了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下一步,富裕法院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注重案件的实际执结、实际到位、执行完毕“三率”的提升。用切切实实的执行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