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距春节还有三天,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看着申请人拿到属于自己的17.66万元工资的时候,富裕法院执行局的干警终于松了一口气。
申请人宁某与被执行人戴某、齐齐哈尔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一案,经富裕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执行人戴某给付宁某工费176682.00元,齐齐哈尔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申请人到富裕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富裕法院执行法官对这起拖欠农民工案件高度重视,立即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戴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具体下落不明。对被执行人齐齐哈尔某环保公司账户查询发现,其公司名下唯一账户内也无财产可以执行。这样的结果让执行人员感到这起案件执行很是棘手,但想到申请人辛辛苦苦干了两年的活,却没拿到一分钱工资,当即决定,对被执行齐齐哈尔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加大执行力度。
为了查清被执行人环保公司财产情况,执行人员多次到该公司调查、走访核实情况,由于该公司不配合法院执行,且拒不提供公司往来账目,执行员决定将该公司基本账户予以冻结。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该公司法人刘某限制高消费。
经过近五个月的奔波执行,在实地调查、现场查封、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等一系列惩戒措施下,案件终于取得了效果。在被执行人齐齐哈尔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笔款项进入账户后,执行干警及时将该给付的工资扣划至法院账户,在被执行人提出异议被驳回后,申请人宁某终于拿到了属于他的工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两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为让农民工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2018年11月2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富裕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组织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集中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截止目前已结案12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5万余元,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认可与好评,取得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