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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对涉毒犯罪案件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3-10-23 09:33:59


    近日,该院对2009年至2013年的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并对其犯罪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一、案件基本情况

    该院近五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51件619人。其中,毒品犯罪案件19件40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3.4%、犯罪人数占总数的6.5%。

    在19件40人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毒品16件33人, 容留他人吸毒5件6人,隐瞒毒品1件1人。贩卖毒品数量最高的为40克,最低为0.2克,被判处有期刑期最高的为有期徒刑八年,最低的为拘役二个月。

    二、主要特点

    1、男性化、年轻化。近五年,该院19件40人毒品案件中,38人为男性,2人为女性,罪犯年龄最大的47岁,最小的19岁,罪犯平均年龄为28.6岁。

    2、逐利动机明显。在19件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毒品犯罪16件33人,占毒品犯罪的84.2%,是最主要毒品犯罪形式,“以毒养毒”案件3件4人,只占15%。

    3、、无业人员居多。据统计,在19件40人毒品案件中,工人1人,干部1,无业人员38人,无业人员占毒品犯罪总人数97%。

    4、涉毒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在19件40人毒品犯罪案件中,无文化1人,占总数的2.5%,小学、初中文化程度37人,占总数92.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人,占总数的5%  

    5、犯罪场所集中。多以旅店、高速公路为犯罪场所,由于毒品罪犯中大多为无业人员,加之富裕县有些旅店宾馆管理尚不严格规范,涉毒犯罪分子大都选择旅店宾馆做为贩卖毒品的犯罪场所。

    6、一案多人,多种罪名。在19件40人毒品犯罪案件中,一案三人以上的有5件,占总数的26%,涉及三种罪名以上的有2件,占总数的10.5 %。

    三、案件增多的原因

    1、追求暴利思想。商品经济大潮下,一些梦想一夜暴富人员,通过不劳而获、走捷径贩毒,在短时间内追求最大利益。

    2、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不完善。存在禁毒工作的管理真空,无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并且,在中小学教材中未写入毒品犯罪的相关内容。

    3、打击毒品犯罪手段单一。主要是靠政法部门在打击,未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4、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虽然不断加大,但是,专门机关的工作面临禁毒经费紧张、警力不足、设施落后的现实困难,打击毒品犯罪和禁毒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单靠专门机关的工作而没有坚实的群众基础难以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5、法制宣传不够。禁毒的宣传工作往往只重视“6.26”等特殊日期的集中宣传,忽视平时的经常性宣传,难以保持有力的舆论声势。

    6、社会管理不完善。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随着经济发展,歌厅、酒吧、迪厅等一批娱乐场所大量出现,为毒品犯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四、治理毒品犯罪的建议及对策

    1、建议完善禁毒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明确的部门。在中小学课本也应适当添加禁毒的内容,从学校教育从手,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2、加大宣传和防范力度。一是加大《禁毒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禁毒氛围,提高社会整体禁毒意识和禁毒能力。二是加强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毒品犯罪案件庭审实况公开,报道典型案件等形式,普遍提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拒毒、防毒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毒品犯罪的可能。

    3、采取有利措施综合治理。要采取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全面围剿毒品犯罪活动。

    4、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上,要对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拒不悔改的毒品犯罪分子,重点打击。同时,还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达到更有效地遏制毒品犯罪的目的。

    5、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的管理。要加强对旅店的规范化管理,使毒品犯罪无藏身之处。鼓励群众立足社区、单位自行组织禁毒宣传活动,让吸毒贩毒的人员无处藏身,净化社会环境和空间,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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