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富裕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常规巡察情况
中共富裕县人民法院党组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
3月27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朱景成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李金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县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冯立军,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陶文辉,巡察组成员韩宁、李薇出席会议。
主要问题
个别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存在违反审判原则、程序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案件卷宗管理混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强,党员队伍管理不够严,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个别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意见
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抓牢抓实,严格司法审判原则和诉讼程序规定,发挥正规管案途径作用,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统一规范案卷卷宗管理。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加强党员骨干队伍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在“结合”“渗透”“贯穿”上下功夫,做到建机制、树风气、抓队伍和促审判层层推进,实现党建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同频共振、稳步推进。要加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彻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