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富裕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
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主持学习会议并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四个党规《条例》及两个党纪《规定》,与会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对进一步推进法院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等重大问题,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政法工作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都做了具体规定,是党内法规建设的重大成果,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内容全面细致,符合基层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对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明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调“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要求党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贯彻四个《条例》、两个《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四个《条例》及两个《规定》学深学透,着力做到“四抓”:一是深入持久抓学习,真正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深入推进抓执行,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意识,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力、落实力,确保局党组、支部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地。三是坚持不懈抓提升,组织各个党支部开展对四个《条例》、两个《规定》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条例》、《规定》规定的把握。四是严格制度抓落实,有效推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落实,严禁在学习上产生新的形式主义,创新开展每月“主题党日”和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