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份报告令人耳目新,使人精神振奋。而作为一名刚刚踏入法院工作的新人,这份报告让我体会到作为法律人的自豪,参与中国法治建设的荣誉,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中国司法的"铿锵有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时指出:通过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我尤为触动。近年来,社会上有一种心理,当人们见义勇为、行善助人时,担心面临这样或那样的法律和道德风险,导致人们常常瞻前顾后甚至望而却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破难题、扬正气、树新风,着力解决“扶不扶”等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一批发生在公共空间的案件。例如,河南法院在“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中,判决阻拦老人离开者不用担责,为见义勇为者吃下“定心丸”;广东法院审理的“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中,法院依法认定村委会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无需对私自上树摘杨梅者坠亡负责,明确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江苏法院审理的“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认定追赶小偷行为并无不当,小偷跳河并拒绝接受劝导上岸,应对自己溺亡负责,宣示了法不强求见义勇为者的过重注意义务。
这些判例得到了與论的积极肯定,这是由于它们说清了个问題,维护了种常识,站定了一种立场。通过重申常识,用情理熨平了争议。这些案件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近年来,部分热点事件激活了一种隐现的焦虑:这世道,是不是好人吃亏“坏人”得利?社会担心,通情达理者求助无门,无理取闹者一路畅通;仗义执言者反受其违法加害者人人畏惧。如果形成了“违法成功大快朵,违法失败有人买单”的局面,是法治的耻辱,更是常识的危机。人们无比期待,司法成为以公正的时代精神,稳定世道人心的定海神针。
而人民法院的判决,再次对人民的法治愿景给予精准回应。不能以行为后果去倒推原因,更不能因为超出预期就违反道德常识,硬拉不相干的人、甚至是法律上的受害人来“平衡损益”。充分体现了法律和司法维护社会道德、守护社会底线的立场。为了美好意愿的一点点让步,就可能对杜会造成巨大损害。固然"人命关天”,但司法的天平上裁量的不只是结果,更是原因,唯一的刻度只有法律。司法不会强令行善,但地不允许有人逾越最底线的社会秩序。司法的核心功能不是"维稳”,而是为社会守护一个值得向往,更值得为之奋斗的秩序。
身处新时代,肩负新使命,面对新挑战,作为基层法院政治部干警,我们更应冲在时代的前列,我要立足岗位,积极作为。深刻把握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司法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有效及时地促进社会公众了解法院,使审判工作公开化程度得以提高。同时,我也要加强学习,为法院工作、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