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市场经济和家庭生活的全面调整,深入、持久地型构、塑造着一个国家、民族、社会和人民鲜明的整体气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为了让民法典更好地贯彻实施,6月24日下午,富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以《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为题,为全院干警做党课辅导。
李金民院长从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工作实践中贯彻好民法典三个方面对民法典出台的背景、实施的价值、工作中具体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在辅导中,李金民院长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第十三届三次人大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具体案例、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民法典的实施过程中对法院、法官的要求,以及法官如何适应民法典实施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给出了具体指导。
李金民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约占全部一审案件的90%,民事审判在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居于重要地位。贯彻实施民法典,不仅要贯彻条文,更要贯彻立法精神,秉持公正司法,民法典全面深入落实到“八个实质化”实践中,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治理念,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为“六保”“六稳”任务落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李金民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审判机关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有担当有作为。作为人民的法官,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过程中更要对党忠诚、对民用心,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卓越的专业素养,高超的工作能力,将我们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