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富裕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富裕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肩负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任务
富裕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作风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1.深入传达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后,富裕法院党组3月31日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讨论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层层认领责任,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形成党内文件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富裕法院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有关文件的通知下发至各支部,要求传达至每名党员干部,为下步整改落实打牢思想基础。
2.突出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富裕法院党组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了《中共富裕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和建议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成立领导小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富裕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副组长为党组班子成员,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沟通、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院机关党总支具体负责督查督办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切实推进整改问题如期完成。
4.坚持以上率下,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领党组班子成员一起,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剖析反思,带头抓好整改,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其他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巡察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4月23日上午,富裕法院党组召开了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会议的还有市中院、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的领导同志。会上,每名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问题的责任和症结根源找准确、说清楚、谈透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扎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打牢基础。通过学习交流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暴露思想、查找不足,消融化解分歧和误解,进而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为齐心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凝聚共识。
5.注重建章立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富裕法院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富裕法院工作的一次重大机遇,把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巡察整改的动态管理,定期督办整改进展,紧盯措施抓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富裕法院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要求不到位
1.个别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1.政治部完善了《富裕县人民法院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对全体党员的党员信息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制定了党员干部的学习计划表,统一了学习记录本,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2.政治部每季度根据制定的学习计划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同志限期完成学习内容,实现了由要我学习转变为我要学习,真正做到理论学习入心入脑,营造了党员干部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奠定了基础。3.开设了党建课堂,由领导班子成员在所在的党支部讲党课,引导党员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意识,发挥好党员的表率作用;通过“两微”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学习兄弟法院好的经验做法,达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同步提升。4.疫情过后,富裕法院将通过座谈、交流、参观等“走出去、请进来”的多种方式灵活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5.在“两学一做”活动中,学习体会全文抄袭的党员在所在的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县纪委均给予第一种形态警示谈话处理。
2.违反审判原则和程序规定,审判工作有瑕疵。
整改落实情况:1.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反从旧兼从轻原则的2个案件已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了错误,应该返还的罚金已返还。2.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各部门举一反三,自查了2019年审结的案件,由评查法官对11个案件的卷宗进行了评查,并通过审判委员会进行了研究讨论,其中一个案件的卷宗中传票存根变更了开庭地点的问题,系存根填充时的笔误,实际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与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和地点一致,对开庭没有造成影响,承办法官因卷宗材料产生的瑕疵问题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做了深刻检讨,并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了检讨书。3.员额法官对2019年度的判决案件、驳回起诉、按撤诉处理和部分调解的案件自查了2850件,发现瑕疵问题并整改38件。4.组织法官干警110余人次,通过省法院的网络法官助理培训、市中院的网络业务轮训、县党校的网络理论培训、省教育学院的网络理论学习及本院的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等形式的学习,加大了理论、业务学习力度,增强了干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感。5.建立了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对问题案件(含发改案件)定期通报,完善了《富裕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对2019年的43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合格案件14件,瑕疵案件29件,瑕疵案件中有7件是发回重审的案件,现已重新立案,其余22件是改判案件,依照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进行处理。6.重新修定了《富裕县人民法院陪审员管理办法》,并附人民陪审员名单、陪审案件申请表、陪审记录下发到各业务部门遵照执行,解决陪审员参案不均衡的问题,杜绝“驻庭陪审”的情况发生。政治部通过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向陪审员宣传一些司法案例或国家法律规定供陪审员学习,以此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知识。
3.执行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1.对反馈的高某某终本案件已恢复执行程序,现申请人已死亡,需待其继承人遗产继承诉讼程序结束,由新的继承人参加诉讼后,及时进行下一步处理。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对2018年度、2019年度终本案件632件进行了自查,发现瑕疵案件22件,并进行了整改。2.终本假结案的10件案件已全部恢复执行程序,下步将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财产再次进行查询处置。县纪委对涉事干警正在进行调查处理。3.2020年4月9日,执行局长对执行干警进行了理论和业务培训,增强了执行干警的责任心和为民意识,业务知识有所提高。4.执行局长以涉事法官乱作为行为为反面典型,开展了警示教育,要求全体执行人员依法依规执行、规范执法行为。5.原执行法官乱作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已履行35万元,余款分期履行。富裕法院已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违规执行的法官警告处理,并调离执行岗位,处理情况已在县纪委监委和市中院纪检监察组报备。
4.卷宗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1.卷宗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综合办安排专人对卷宗归档情况进行周通报,督促业务部门将装订完毕的卷宗及时归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业务部门归档近3年卷宗案件5335件,除上诉、上级部门调卷、极少数未结案件等特殊情况的卷宗外,应归档的案件卷宗已全部归档到位。2.综合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卷宗档案管理的规定》和《关于严格电子卷宗管理的通知》,督促员额法官和审判团队成员结案后及时有效地对应归档的合格卷宗进行扫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归档工作,为卷宗管理的规范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3.5月16日,富裕法院结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召开了加强法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谈心交流会。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要求全院领导干部要有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担当、为干警做表率的意识。同时要求提高对卷宗管理的思想认识,树立“卷宗就是生命”的观念,增强保管好卷宗的责任心,严防丢失和损坏,要求参会人员对反馈意见中无法向巡察组提供卷宗的问题引起深刻反思,并在工作中得到落实,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4.对在巡察组巡察期间,因不能及时提供卷宗影响巡察工作的2名法官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涉事法官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了检讨书。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一把手”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从严治院。始终坚持“围绕审判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对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扛起了责任,较好地履行了领导和管理职责。2.针对印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完善了《富裕县人民法院印信管理制度》、《富裕县人民法院印鉴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富裕县人民法院关于补充公章及介绍信的使用规定》,并严格执行。3、发现执行法官擅自解封冻结资产问题后,2018年4月4日,富裕法院对涉事法官作出了警告处分,并调离执行岗位;2019年1月16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其进行了批评;2020年4月9日,执行局依据此案对全局执行人员进行了再警示,再教育,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和法院系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对全院干警敲响了警钟,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端正了思想、改进了作风,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打牢了基础。2.向全院干警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便于大家掌握发放加班补助的标准。3.完善了《富裕县人民法院请销假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执行考勤纪律的通知》,并严格执行。4、印发了《关于休假人员发放加班补贴的整改通知》,向7名干警收回不应发放的加班补贴9900.00元,已退回富裕法院财务账户。5.已对具体工作人员批评教育。
3.伪造退诉讼费单据签名假退费。
整改落实情况:1.将《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印发至业务部门遵照执行。2.综合办通过华宇系统对第一季度案件的诉讼费收取、退还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没有发现问题。3.各业务庭对2019年度案件的应退未退诉讼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整改,查出60个应退诉讼费的案件,应退诉讼费79201.00元,现已整改完毕。4.3个法庭于2018年1月收到应退诉讼费13.3万元,已全部退还到位。5.自整改工作开始起,新收案件在立案时由当事人提交银行卡号,结案后,应退诉讼费直接打入当事人卡中,杜绝应退诉讼费不能及时退还给当事人的问题发生。6.已对涉事法庭负责人提醒谈话。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1.院党组、党总支委员会研究部署了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2.院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了党建工作,尤其是对巡察中发现的党建工作短板做出了部署。3.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了党组、总支、支部、支部委员的职能。4.制定了《富裕县人民法院“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办法》,对支部的工作指导,做出了具体安排。各支部按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记录。5.加大平时指导与考核力度,及时指出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整改。
2.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各支部审慎指派入党培养人。2.对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3.党总支加强了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对培养的全过程进行监督。4.强化培养人和介绍人的责任意识,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培养人和介绍人职责,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县纪委对涉事支部书记作出了诫勉谈话处理。
3.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离退休党员欠缴的党费已经补齐,并缴到县委组织部。2.已征求组织部门和离退休党员的意见,同意的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不同意的在本单位保留。3.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单位的党员,协调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并做好各项记录。按期缴纳党费。
(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不到位
1.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1.对存在失信人员网上公开不及时的问题,执行局对以往涉失信惩戒案件进行了评查,发现4件案件存在应屏蔽未屏蔽的问题,12件案件存在应发布失信而未发布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毕。2.已安排专人定期对执行案件的失信发布和屏蔽情况进行核查,避免再次出现案件发布和屏蔽不及时的情况,给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3.制定了《富裕县人民法院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下发给执行人员严格执行,及时办理网上公开信息。
2.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1.将《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印发至业务部门遵照执行。2.通过华宇系统,综合办对第一季度案件的诉讼费收取、退还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没有发现问题。3.各业务部门全面核查了近3年的卷宗,厘清了应退未退诉讼费底数,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1200余件,应退诉讼费112.45万元,现已整改完毕。4.对巡察组提出的2016年以来应退诉讼费120.37万元未退的问题,富裕法院党组要求涉事部门及法官想方设法将应退还给当事人的诉讼费退还到位,现已将1300余个案件120.37万元的应退诉讼费退还到位,对损害的当事人利益进行了补救。为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综合办制定了《富裕县人民法院财务相关业务办理指南》,使工作人员今后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更便捷更规范。
(五)巡察组移交其他事项的办理情况
1.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向富裕法院党组反馈,塔哈法庭、富路法庭和富海法庭于2018年1月收到应退诉讼费13.3万元,还有7,605.50元的诉讼费没有退还到位,要求立行立改。接到反馈意见后,富裕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要求主管领导、部门领导担起责任,领回整改任务,检视问题,对类似的问题举一反三,集体研究整改措施,立即行动整改,一抓到底。3个法庭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列清了明细,逐一案件将应退诉讼费退还给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与当事人直接联系上的,就与当事人直系亲属联系,说明情况将应退的诉讼费代为转交给当事人,如果还不能达到退还诉讼费的目的,就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取得支持,将应退的诉讼费打入当事人的地补卡中。巡察期间,富裕法院将应退还而未退还到位的7605.50元的诉讼费已退还给当事人,完成了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
2.对移交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1)高德林反映执行法官未能依法处理杜宝成非法处分法院查封扣押财产行为:高德林反映的终本案件已恢复执行程序,现申请人已死亡,需待其继承人遗产继承诉讼程序结束,由新的继承人参加诉讼后,及时进行下一步处理。
(2)田东学对249号裁定书及执行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富裕法院认为249号裁定书内容合法有效,执行实体合法,执行程序上存在执行案号应该重新立为新案号而实际上还使用原执行案号249号的瑕疵。市检察院已责成县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司法监督,县纪委建议富裕法院对此裁定进行定性。按照县纪委要求,富裕法院对本案再次讨论研究,并向县纪委报告,等待处理结论。
(3)袁立平反映执行人员推脱,2015年至今未执行:袁立平反映的执行案件已执结完毕。
(4)王树和要求对他的案件尽快执行扣押财产,退减半诉讼费:王树和的执行案件已执结完毕,应退减半诉讼费已退还给王树和。
(5)原审原告王贵春申请保全,法院不作为,原审被告王道群房屋出卖给马金文,导致王贵春无法实现债权:王贵春反映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和解执行,并给付完毕。
(6)匿名反映胡江君、杨伟珍财产纠纷案件申请再审案件迟延立案、迟延审理,王瑞、苗成文两起案件应立案未立案,不为申请人办理诉前保全:匿名反映的事项均已办理完毕,启动再审的案件已作出判决。
(7)徐殿禹要求法院核实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执行人员再次全面查询,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待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将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执行。
(8)李君昌反映杨春杰帮助王伟国在司法案件中涉嫌暗箱操作,导致司法不公: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发现李君昌反映的杨春杰帮助王伟国在司法案件中涉嫌暗箱操作的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富裕法院党组清醒认识到,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巩固拓展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富裕法院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深化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强化忠诚教育和担当引导,树牢政治意识和底线思维,引导干警树牢理想信念,锤炼政治品格,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加强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同步推进,两手抓、两促进,为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3.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执法办案工作,一体落实“八个实质化”。精准发挥刑事审判功能,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夺取扫黑除恶斗争的全面胜利。保障人权,维护权益,解决企业“痛点堵点”,推进企业稳步发展,创建“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促进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落实落靠“八个实质化”,以案件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司法行为的全面规范,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4.抓好智慧法院深度应用,发挥现代化手段在审判、执行中的便捷高效作用。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完善在线诉讼规则,将疫情期间的在线诉讼模式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网上立案、线上庭审、网络查控,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实现所有类型案件跨辖区受理。积极推进小程序案件查询、立案申请等诉讼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诉前、诉中调解业务,并与案件办理平台对接。重点抓好移动微法院和信息化办公系统的深度应用,提高数据汇聚、管理、分析和服务能力,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5.细化便民措施,提升群众获得感,提高人民满意度。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继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执行联动机制,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运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
6.推进人才培养,狠抓制度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注重人员岗位技能训练。建立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健全履职保护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制度体系。关心关爱关注干警身心健康,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好警示教育,用正反典型案例作为教材,吸取违纪案例给法院带来的影响,做到警钟长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2-3139613;邮政信箱: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161200);电子邮箱:fyfyjjz@163.com。
中共富裕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