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证据只能证明原告的部分主张”,刚进到塔哈法庭,就听到人民陪审员吴威这样说道。原来这是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塔哈法庭庭长于鹏与人民陪审员吴威、刘雪山共同组成合议庭,正在审理此案。
据悉,此案件涵盖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征收补偿等法律关系,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塔哈法庭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解决了法院案多人少这一问题,能够缓解基层法院司法资源的不足,保证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民陪审员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同样行使审判权,比如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参加法庭审理,向当事人或者向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审查判断证据,听取辩论意见,合议时陪审员要发表意见,共同形成裁判结果。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
人民陪审员刘雪山说道:“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拓展审判视野;扩大了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我很荣幸能成为一名法院人员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书记员以及法警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在有限的案件审理时间里,要求法官们高质量完成审判,他们都在超负荷工作,对他们的敬业精神,我表示钦佩与感叹。”
人民陪审员吴威说:“参加陪审,让我感受到了人民陪审员的光荣使命,同时也感受到自己身上责任的重大。通过陪审,让我感受到普法的道路还很长,还需要引导、教育还有宣传,尤其是像塔哈法庭这样的外派法庭,都是审判发生在农民百姓身边的案子,相对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维权能力也较差,这对于法官审理案件的难度也较大,但是这儿的法官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都很强,总是能够用通俗的话语解释法律知识,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们也能感受到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彰显了司法的民主化和平民化。两年多来,富裕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这一重要任务,目前,富裕法院有63名陪审员,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选任工作,健全参审机制,强化管理保障, 持续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让司法民主之路越走越规范、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出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