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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特辑---富裕法院开展妇女权益 大讲堂(二)

  发布时间:2021-03-08 10:59:12


为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庆祝即将到来的“国际劳动妇女节”,富裕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开展线上大讲堂活动,希望能够帮助到女性朋友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居住权篇

本期讲解是民法典新增内容居住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女生小美与男生小王因感情不和、聚少离多等种种原因,双方商量决定协议离婚。

房屋系小王婚前全款购买,但小美目前生活困难、暂无房屋居住,小王又常年在外地工作。

离婚后,小美还能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吗?

咱们看看法官助理王丽男怎么说?

所以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只要小美与小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就房屋的居住权签订相应的居住权合同,并向相关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后,小美的居住权自登记时就设立啦。小美可以一直居住该房屋,直至合同约定的居住期限到期。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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