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院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和推进具体工作部署,确保此次自查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院干警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每位法官、干警写一篇学习心得,真正做到把“八项规定”的落实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更好的服务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整治司法不正之风。通过公布投诉电话、组织群众评议、进行案件回访等方式,多方位了解我院干警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并由院党组成员与纪检组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时抽查干警在岗情况、工作情况,一经发现“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问题,马上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改进会风、文风,提高调研质量。制定《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由政工科对需要召开的会议进行审核,凡不合标准的一律取消。精减文件材料,提高文件质量及运转时效,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等方式加大电子公文的运用力度。规范调研活动,提高调研实效性,严控时间与经费,严禁利用开会、调研之机游山玩水。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制定实施《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车警车使用规定》,公务接待用餐、食宿及会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对公车、警车的管理,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防止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公务出差经费支出,杜绝出现假借学习、会议之名列支费用的行为。进行办公用房清理专项治理活动,清理超标办公用房8间,总面积256平方米,所清理出的超标用房改为合议庭、调解室,方便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