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命是法官给的
我发自内心的感谢法官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说
但是,我一定要表达自己的心意
一位大姐坐在接待室内一边说一边擦着眼泪
手里还拿着四封感谢信
在富裕法院审判法庭二楼的接待室内,冯某娟说着说着又掉下眼泪,执行法官冯乃鑫、于永亮马上开解,担心她过于激动,影响身体。
原来,2014年冯某娟与亲属合开一家农药种子化肥商店,养殖户张某、韩某赊欠了9万元的饲料款,冯某娟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案件的诉讼程序结束后,两起案件都走到了执行程序。然而,经过查控,均因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无可共执行的财产而终结了执行程序。2019年两起案件都申请恢复执行,于永亮成为案件的承办人。
于永亮首先对两名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多种方式的查控。同时和诉讼程序时的承办人包云龙联系,侧面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已经死亡。但发现张某在二道湾镇有一处房产。于永亮、包云龙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妻子刘某,向她阐明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刘某终于与申请人达成合解,现已实际履行到位1万执行款。
于永亮查找到被执行人韩某名下有一台汽车,立即决定对该车评估、拍卖及时处分财产。因该车在金融公司有抵押贷款,且贷款金额本息还略高于该车成交价格,于永亮积极与金融公司协调,使金融公司放弃利息,为冯亚娟争取到执行款二万二千余元。
在此期间,冯某娟因病需要住院,于永亮、包云龙了解到她住院费用不够时,每人都自行掏出两千元,为冯某娟垫付了住院费用,使冯某娟及时做了手术。用冯某娟的话说,是法官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她的命是法官们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