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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富海法庭采取“五项措施” 确保“四所一庭一中心” 联动维稳创安活动有效开展

  发布时间:2022-04-01 16:22:31


    富海法庭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总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要求,按照县委政法委工作部署,结合辖区三乡镇一牧场实际情况,法庭全体干警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维稳创安活动,提高工作预见性,从严做好排忧解纷、护稳促发展工作,采取有力举措,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必要保障。

    一是联合司法,加强诉前调解的工作,主动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综合治理中心建立诉前调解对接,从源头上把控,从细微处入手、从萌芽处发掘,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在案前、诉前、审前。

    二是明理释法,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对借贷、权属等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特别是赡养、继承、离婚等家庭矛盾,一切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加大调解力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限度在诉前化解矛盾。

    三是调解为先,引导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当事人双方没有异议、权责清晰的矛盾纠纷,主动引导纠纷当事人与人民调解员对接调解,同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积极引导当事人到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四是加强指导,积极参与对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主动对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进行调研,对业务能力相对较差、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的人民调解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更信服更满意。

    五是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现场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结合当地有重大影响或典型的民事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巡回审判、法律讲堂、普法宣传等活动,提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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