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保全查封的财产,可以变卖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可是有人擅自变卖了被法院查封的玉米
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经富裕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成2018年陆续在富裕县某种子商店赊购了2万余元的种子与化肥,并与种子商店老板张某约定秋收之后与之前陈欠的1万多元欠款一并还清,2018年秋收后王某成对张某提供的种子购买欠条产生异议,并拒绝偿还债务。2019年,张某向富裕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位于王某成家中的9万斤玉米。
2019年,富裕法院下达财保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同年,王某成未经富裕法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出卖被查封的玉米,售粮款也未交于富裕法院账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成变卖已被法院扣押的财产,致使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故追究王兴成刑事责任。
王某成辩解道:“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卖我自己的玉米还犯法啦?”此时的王某成还振振有词,但心里也有些担忧,于是赶紧找了律师进行咨询。经过咨询,王某成彻底慌了,这才意识到他的行为真的触犯了法律。
在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后,被告人王某成主动投案自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部履行了张某的债务,故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王兴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