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富裕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理念,坚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期,富裕法院在执行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就将该理念贯穿全过程。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魏某是同学关系,在学校课间休息一起做游戏期间,由于肢体碰撞而导致了意外的发生,双方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挫伤,遂诉致人民法院并做出了生效判决。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丽男敏锐的察觉到由于案件涉及的主体年龄较特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案件事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于是决定此次执行案件采取以教育劝导的方式为主,强制执行的方式为辅的执行方案。执行法官在执行之前提前到该案件发生地也就是学生所在学校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主动联系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在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被执行人的老师了解到本案的被执行人魏某学习成绩十分优异,且马上面临升学考试压力,执行法官表示不宜在此关键时期受到任何的影响。因此,执行法官决定从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郭某处找突破口,多次与其沟通该案件对魏某的影响,针对双方矛盾焦点,通过以情融法、以理释法的方式分析化解矛盾,督促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履行义务。最终,魏某母亲郭某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将案件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柔性执法的办案思路,不仅将本案案款顺利执行到位,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且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让司法温度沁入人心,避免了课间玩闹造成的肢体碰撞而对未成年人造成更大的心理伤害,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面对此类案件,富裕法院会继续坚持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思维,不断探索新思路,注重案件法律效果的同时也兼顾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