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梁与老孙在村里相邻而居很多年。2010年春天,老梁外出打工,就在这一年的7月份老孙翻盖了自己的房子。 后经测量,老孙占了老梁家宅基地1.05米,双方协商未果,老梁把老孙告上了法庭。至此,原本和睦相处的两家人有了1.05米的距离。
我院富路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取证,实地勘验做出判决:被告老孙给付原告老梁宅基地使用补偿费5,000.00元。判决生效后,老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老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老孙始终心里不舒坦,依然认为自己翻建的房屋没有侵占老梁家的宅基地。故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到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令我院再审该案。该案经再审后仍然维持了原判的内容。
判决结果虽已尘埃落定,但是老孙心里这道坎却没有过去。执行员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既希望不仅能过执行完结案件,也希望两家老邻居能和好如初,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还发动村中有威望的人做双方的工作,但是收效甚微。申请人老梁也多次找到院领导,质疑执行工作。无奈,法院只能依法对被执行人老孙采取拘留措施,在准备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干警们依然没有放弃做老孙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老孙同意赔偿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项,最终将执行款交到了老梁的手中。
在法律上讲,该案已经执行终结,但是执行干警们的心中却高兴不起来。1.05米的到底有多远,身材高大一些的男人可能一步就跨过去了,但是,在老梁和老孙心中,这1.05米却永远也迈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