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三争”晋先 “强院”营商行丨“借”来的官司

  发布时间:2023-06-05 17:25:08


   某企业被其它酒厂企业仿造苦不堪言,给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品牌效应带来了极大的影响。2021年,某企业对侵权企业提起诉讼,最终判决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并赔偿某企业侵权损失85万元人民币。判决生效后,侵权企业拒不履行判决,因此某企业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详细梳理案情,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是本地企业,如果强制执行,将会对企业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是不强制执行又无法保障胜诉权益。因此办案法官决定再次约谈双方,双方因为侵权问题矛盾比较大,互相不愿意见面谈,经过执行法官一次次的向被执行人企业释法说理,双方终于坐到了一起,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现在存在的困难,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达成执行和解,制定了还款计划。

   企业间效仿,导致企业出现侵权问题,在执行案件中屡见不鲜,由于某企业的知名度大,所以很多小企业想“借光”盈利。法官建议,“借光”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做好本企业的研发和销售,加练内功,切不可“借”来官司。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