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法院大兴学习之风
积极构建“学习型”法院
三月上旬,富裕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全院工作人员大会,组织法官干警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中央党校3月1日举行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的“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依靠学习和实践走向未来”的重要讲话。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向全院所属人员畅谈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重要讲话的伟大意义和开展大兴之风的体会,并对全院今后如何开展大兴学习之风进行了动员部署。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刘昌华代表院党组宣布了本院开展大兴学习之风,积极构建“学习型法院”的实施方案。
发挥领导引领作用,掀起学习之风,一是抓好院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模范带头作用,从学习实践、内容、要求、成果等方面均作出高于法官干警的详细规定;二是要求中心组成员在庭科室的学习活动中,发挥带头、指导作用,成为学习的表率;三是将各庭室的学习开展情况与中心成员业绩考核捆绑起来,确保中心组成员负起带领、组织、督促干警学习的 责任,真正推动各庭室学习风气的形成。通过上述措施,不仅提高了法院领导干部的自身素质,同时也调动了党组中心组成员学习指导的积极性,为所属干警作出积极的表率。
端正学习态度,转变学习观念。在学习过程中,紧紧依靠政治思想教育这一有效手段,端正干警的学习态度,提高学习质量。通过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让干警体会到自身素质与社会需求的与时俱进,是党和人民对法官的最基本需求,认识到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感,思想观念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从而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丰富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利用各种载体搭建学习平台,采取丰富的学习形式,提高干警学习的兴趣,从而提高学习效率。一是邀请专家讲课,对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提高干警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能正确适用法律。二是加强内部交流,建立公开交流制度,由各庭室轮流开办专业法律讲座,促使法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三是坚持周五学习制度,提倡竞争平台,经常性开展庭审竞赛、优秀诉讼文书评比活动,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学习态势。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在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中,将开展理论研究作为重要一环,要求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每季度至少撰写、调研 文章一篇,由本院法网择优录用并层层向上级法院及报刊网络推荐,录用情况记入法官个人档案。
建立长效学习机制,保证学习效果。建立完善的长效学习制度,以制度保障学习的深入开展是达到最佳效果的有效保证。因此,该院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法院的培训安排,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每年接受各类在职培训20人以上。注重学历教育,从学费补贴、学习时间上给予优惠措施,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有效提升干警攻读高层次学历的积极性。
建立科学考核机制,提升学习热情。为转变学习监督模式,建立以“引导”和“量化”为主线的学习考核机制,激发干警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一是明确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由此来增强法官学习的自觉性。二是健全激励投入机制,建立学习奖励专项基金,树立学习榜样,对于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相应奖励,激发干警崇尚知识、追求知识的热情。三是健全督察机制,由政工科牵头负责落实和组织有关学习工作,对各庭室学习制度的制定、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指导整改,及时通报学习情况。另一方面,转变学习监督模式,通过加强对干警业务外管理、量化考核措施双管齐下,如制定业外督察制度,由督查室加强对法院干警业余活动的督察力度,要求干警每年完成5000字的读书笔记,半年组织考试,检查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