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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丨富裕法院:源头把控 为民解纷 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3-09-05 14:09:04


富裕县人民法院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以“三争”晋先工作为总抓手,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紧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高效解纷,积极推进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今年1-8月共审结民事案件1598件,结收比为88.41%,调撤998件,调撤率62.45%。

抓实“源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为加强诉源治理成效,富裕法院成立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民事副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共同推动平安建设有序开展。一是筑牢法庭优势源。运用“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与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实现案情信息、处置主体等资源互通共享,建立诉前调解对接,从源头上把控、从细微处入手、从萌芽处发掘,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在案前、诉前、审前,筑起快速解纷第一道防线。截止2023年8月人民法庭共调解矛盾纠纷225件。二是织密社区网络源。依托法官进网格活动,通过“网格+调解”“网格+法律宣讲”“网格+巡回服务”等模式推动多元解纷,精细治理。富裕法院30名法官主动下沉社区、村屯,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挂牌并对两委委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富裕县90个行政村、10个社区全覆盖,同时创建5个无讼村、1个无讼社区,切实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基层,让群众体验到“家门口”的诉讼服务。


强化“举措”提升能动司法为民服务。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开创为民、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富裕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源治理规范化。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了《富裕县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规范》、《富裕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制度》、《富裕县建立多元化解及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等制度。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入手,积极探索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多渠道分流矛盾,多元化调解纠纷,推动诉源治理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组建“孙继承工作室”,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申诉信访治理工作模式,实行“一站式”全方位司法服务。二是加强诉调合力。设立老法官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室,与县司法局、经合局、市监局、人力资源局、工商联、人民银行等6部门签订矛盾纠纷多元解纷合作协议,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非诉调解工作,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富裕法院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截止2023年8月共调解成功204件,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多元解纷效果明显,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依托“预警”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富裕法院创新诉源治理“红、黄、蓝”三色预警工作方法,为人民解忧,为百姓止争。蓝色: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相对简单,不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简易矛盾纠纷。如家庭、赡养、继承、婚恋、债务、邻里纠纷,因山、水、林、田、湖引起的生产经营性纠纷,涉及人员少、金额较小,此类纠纷由人民法院委派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书。黄色: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较为复杂,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如非正常婚恋,夫妻双方长期不合,矛盾一方有故意伤害犯罪前科,因矛盾引发肢体冲突,因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跨辖区矛盾纠纷,此类纠纷涉及人员较多、金额较大,指派一名法官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进行调解,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化解矛盾。调解不成功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立案庭速裁法官快审速裁。红色: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极端复杂,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如:非正常死亡24小时内未妥善处理,有极端言行易转化为刑事案件,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多次调处未成功引发非访,涉及人员10人以上,涉及金额巨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等纠纷。在纠纷化解过程中,一旦发现此类纠纷,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院领导,并指派一名员额法官对矛盾纠纷发展进程进行追踪,并由院领导组织开展接谈、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及时进入诉讼程序,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最大限度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深化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法院主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必然要求。富裕法院将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思路、积极作为,把“抓前端、治未病”贯穿审判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坚持诉源、执源、案源、访源“四源”一体,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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