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富裕县人民法院塔哈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维稳创安活动,加强“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全方位治理,加大多元化调解力度,2024年至今已成功调撤17件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别样送达化纠纷。案件承办人参与送达工作,在送达时开展第一轮调解。通过案件承办人在送达过程中的主动沟通、耐心劝解、积极协调,成功将韩某某与范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郭某某与范某某健康权纠纷案件及王某某、姜某某与范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息诉止争,既帮助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又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庭前调解有效率。在庭审前加大调解力度,高效解纷促和谐。赵某某与刘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至塔哈人民法庭,双方因修车费、护理费、误工费数额争议较大,赵某某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双方情绪十分激动,通过承办人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并当庭履行调解协议,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庭中沟通解民忧。在张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某村民委员会在张某某处借款20余万元,张某某因急需资金用于眼部手术将某村民委员会起诉至塔哈法庭。在庭审过程中某村民委员会表示现无力偿还全部借款,在承办人的主持下,经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取得了理解,某村民委员会先行偿还10万元解决张某某燃眉之急,剩余借款待有偿还能力后再进行偿还。庭中的调解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暖心保全护权益。在当事人立案时,法庭干警会提示当事人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齐齐哈尔某公司与黑龙江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诉讼案件立案前,下沉法庭的执行干警对黑龙江某公司在银行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在保全裁定送达黑龙江某公司后,黑龙江某公司偿还了欠款。高效保全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立案前得以实现,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在今后的工作中,塔哈人民法庭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实质,积极推进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让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全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的诉源治理新格局,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消灭在萌芽,为富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