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已实施两年有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正在从一种理念“进化”为很多人习以为常的行为模式。治理醉驾,交通民警的付出是有目共睹的,取得的成效令人欣慰。从目前法院审理的醉驾案件结构来看,多数案件为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被查处醉驾,犯罪主体亦多为文化程度较低、收入较低的无业人员和农民群体,这部分群体没有单位教育、管控,自由散漫成为习惯。安全驾驶意识淡薄,无视交规、醉驾入刑的法律禁令,对刑事惩处有恃无恐。这给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许多隐患。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力度,开展醉驾预防宣传入社区、乡镇、村屯及餐饮场所等专项活动,将个体经营户、个体司机等自由职业者和农民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图片展、散发宣传单等方式以案说法,利用交警业务大厅、车辆管理所、事故中队、路面执勤点等服务窗口,与驾驶员面对面宣讲“酒驾入刑”相关法律条文,及时提醒驾驶员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新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二、开通酒后驾车有奖举报电话,有效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对广大驾驶员进行社会化监督,同时利用监控设施,加大对路面交通监控力度,通过交通诱导屏和当地电视台及时曝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利用社会舆论加强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醉驾查处存在盲区,目前采取重点区域、集中时间的查处方法,易使醉驾者有意识躲避查处,产生侥幸心理。故应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查处醉驾,形成严厉查处氛围。建立城区集中查处与乡村巡逻查处相结合、节日定期查处与平时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查处机制,扩展查处时间和区域,惩治一批,震慑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