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近日,富裕县人民法院富海法庭成功调解了忠厚乡某村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口粮地”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止步于诉前,为春耕生产提供了法治保障。
按照乡党委乡政府清收农村土地承包整户消亡工作部署,富裕县忠厚乡某村委会积极开展清收工作,但却遇到了难题。整户消亡的六户村民的近亲属因不了解法律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对清收农村土地承包整户消亡工作有抵触情绪,故而出现了不配合村委会的情况。
富裕县人民法院富海法庭法官吴海南了解到这件“口粮地”纠纷后,主动走进忠厚乡某村村部,详细调查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并协调开展“四所一庭一中心”现场办公会。办公会采取多对一,面对面的形式,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法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疏导双方的“事、症、结”,使原本紧张的现场氛围缓和下来。
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法官针对村民认为整户消亡的土地仍可以按原来标准继续耕种的想法进行了耐心沟通。鉴于村民法律意识不强,对法条理解不全面、不透彻,法官向村民解读了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规定:“原承包户已经整户消亡,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收回并重新发包。”经过“四所一庭一中心”人员的合力劝解和释法明理,村民对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理解,对新增地源收取费用有了新的认识,六户村民当场表示重新承包并筹款,于第二天上交村委会。
富海法庭开展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抓前端、治未病,以最低社会成本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今后,富裕法院将善用“多元共治”解纷密码,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创新实践,减少群众诉累,用心用情用力为乡村振兴大局注入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