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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强院”为民行丨破解“湘西情蛊” 刑法守护“未”来

  发布时间:2024-06-17 10:17:15






    当下,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都离不开网络,电信网络诈骗花样层出不穷,防诈骗安全教育迫在眉睫,依法从严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非常必要。近日,富裕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案。

    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江某在百度贴吧上自称是大师,并发布一些可以帮助他人挽回爱情的言论。年仅17岁的被害人阎某(女)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主动联系了被告人江某并添加了昵称为“湘女冬梅”的微信号,殊不知这是江某在百度上购买的非实名认证微信账号。聊天过程中江某告诉阎某,其是云南贵州一带有名的苗族女法师,会巫术,可以帮助她挽回爱情。取得阎某信任后,江某向阎某介绍一款名叫“湘西情蛊”的物品,并虚构事实称如需挽回爱情需要使用该“湘西情蛊”对阎某心爱的人下蛊,阎某信以为真决定购买。江某定价17800元,先以9800元的价格,通过快递货到付款的方式向阎某出售3瓶“湘西情蛊”。

    收到货后,阎某向江某询问“湘西情蛊”的使用方法,江某要求支付剩下的8000元,阎某为了知道如何使用遂向家长要钱,其家长得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5月江某被公安机关在广东省东莞市的家中抓获。调查发现江某是一名无业人员,“湘西情蛊”实际上是江某在市场购买的三七粉与黄柏粉的混合物,黄色的葫芦状外瓶是在二元店内购买,实际成本单瓶不足5元钱。

    2024年3月富裕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富裕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24年4月3日开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且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对其酌定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被告人江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知识面窄,接触社会少,对一些诈骗手段防范意识不够,对网络信息真实性的识别能力不足,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未成年人自身需要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成长上,当遇到困难时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下一步,富裕法院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需求,落实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立足审判,深化延伸职能,做实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治本工作,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优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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