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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驱车百里 执结抚养案款

发布时间:2014-04-15 14:21:00


    日前,富裕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离婚而引发的抚养纠纷案。执行法官为找寻当事人驱车50余公里,拦截了刘某驾驶的客车,刘某当场答应给付抚养费。

    刘某与唐某于1997年自由恋爱,育有一子。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2008年7月,法院判决双方双方离婚,其子由唐某抚养,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法官多次向刘某发出传票,刘某均未到庭。得知刘某系某客运公司的司机。法官又多次去刘某单位查找并发出传票。后来从刘某单位领导口中得知,刘某收到传票后有抵触情绪,并责怪同事代为转交传票。法官决定驱车拦截刘某驾驶的客车。

    当日,法官在刘某单位领导口中得知,刘某刚刚出车,抄近路可以拦截刘某。于是,法官驱车50多公里,在刘某的必经之路等待,终于拦截了刘某所驾驶的客运汽车。刘某当即表示如果可以看到孩子,他愿意将抚养费交到法院。法官安排刘某与其子见面,刘某于当日下午将抚养费交到法院。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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